十隊歷史沿革
十隊的前身遼寧省地質局第四普查隊(1965年—1971年)
1965年5月, 東北地質局為了加速我省地質普查找礦工作,成立了五個獨立的普查隊,第四普查隊是以關門山地質大隊的一個分隊為基礎建立起來的,是遼寧省第十地質大隊的前身。剛剛組建的第四普查隊只有62名職工,其中技術人員27名,工人23名,其余12名為政工及服務人員。
撫順地質大隊(1972年-1977年)
1970年12月份由開原調遷至撫順市,撫順地質大隊原為遼寧省地質局直屬隊,即“遼寧省地質局第四普查隊”。自1970年改為兩級管理,以市為主的事業(yè)單位。1973年8月10日,根據上級指示精神,為適應工作需要,決定自1973年8月13日起,啟用“撫順地質大隊”新印章。機構規(guī)格相當于縣團級,隸屬于遼寧省地質局。職責:為中央和地方提供金屬和非金屬的礦產資源;在綜合找礦方面,開展了地質、水文、物探、地形測量等工作。為了適應工作的需要,1972年—1977年期間,先后設置了6個直屬機構:
遼寧省地質局第十地質大隊(1978年-1983年)
1978年1月7日,根據遼革發(fā)[1977]143號文件《關于改地質隊管理體制的通知》,原“撫順地質大隊”改稱為“遼寧省地質局第十地質大隊”。職責:為中央和地方提供金屬和非金屬的礦產資源;在綜合找礦方面,開展了地質、水文、物探、地形測量等工作。
遼寧省地質礦產局第十地質大隊(1984年-2000年)
1983年10月18日,遼寧省地質局根據地礦部地辦[1983]187號文件精神,改名為“遼寧省地質礦產局”,故1984年2月29日,我隊原“遼寧省地質局第十地質大隊”印章更換為“遼寧省地質礦產局第十地質大隊”,隸屬于遼寧省地質礦產局。
1987年12月29日,根據地發(fā)[1987]538號文件,批準我隊成立“遼寧省地質礦產局撫順工程勘察公司”,并取得丙級工程勘察單位資質。1994年鑒于我隊資質已由丙級勘察單位晉升為乙級,為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,加速經營機制的轉變,根據國家有關勘察單位名稱規(guī)范化的規(guī)定,遼寧省地質礦產局第十地質大隊更名為“地礦撫順工程勘察院”同時其所屬各種組織、機構、單位名稱均冠以“地礦撫順工程勘察院”稱謂。由于體制轉換時期一些業(yè)務工作需要,原遼寧省地質礦產局第十地質大隊印章在一定規(guī)范內繼續(xù)使用。
為國家建設提供地礦勘查服務。貫徹執(zhí)行國家地質找礦發(fā)展規(guī)劃及有關方針政策;開展工程地質勘察、巖巖工程(治理)、工程測量及城市規(guī)劃測量、水文地質勘探與鉆井;區(qū)域地質、礦產評價、巖礦測試、化學分析、工程灌柱樁、管道加固、鉆探機械維修等生產經營活動。
遼寧省第十地質大隊(2001年-2018年)
2001年3月30日,根據省編辦《關于核定遼寧省地質礦產勘查局所屬事業(yè)單位機構及人員編制等事項的批復》(遼編辦發(fā)[2001]15號),遼寧省地質礦產局第十地質大隊更名為遼寧省第十地質大隊。為遼寧省地質礦產勘查局領導的事業(yè)單位,機構規(guī)格相當于縣處級。
工作職責:為國家建設提供地礦勘查服務。貫徹執(zhí)行國家地質找礦發(fā)展規(guī)劃及有關方針政策;開展地質勘查、礦業(yè)開發(fā)、工程勘查施工等生產經營活動;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和評價;承擔基礎性、公益性、戰(zhàn)略性地質礦產勘查有關的業(yè)務工作。
遼寧省第十地質大隊有限責任公司(2018年-今)
十隊隊址變遷
1970年12月,第四普查隊由開原老城,逐漸向撫順市新太河街南溝遷移。辦公樓為50年代建2層磚結構。
1986年10月,在老辦公樓對面新建的四層辦公大樓,改善了辦公環(huán)境。
2000年,辦公地址遷至撫順市中央大街。
2003年,對原2層辦公樓裝修改造后,由市內遷回老基地。
2006年,自籌資金購置了新辦公場所。新辦公樓址在綏化路133號,建筑面積近7000平米。2007年,用
200萬元裝修改造了新辦公樓,2007年10月完成了辦公場所的整體搬遷,實現(xiàn)了十隊人多年的夢想。
七十年代的辦公樓
1987年建成的新辦公樓
2007年搬遷至綏化路后的辦公樓及院內景觀
十隊辦公樓及院內現(xiàn)貌